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在我省,报名并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取得了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累计已达到150多万人,其中30多万人取得毕业证书。
作为一种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它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
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指南
新生best365官网下载最新版本报考步骤: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报名
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 新生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网站 www.stegd.edu.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惟一的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 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 (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报名参加各专业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下同)的应考者,须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出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专科自学考试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惟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报考。
参加自考独立办班专业学习考试的,必须到承办该专业的主考学校或指定培训机构报名、摄像和报考,其所有的手续均由指定的培训机构代办,自考办不办理自考独立办班的报名和报考。
报考
考生报考时选定当次参加考试的课程和考试地点。未曾提供电子像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像片(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像片,报考时不用提供)。
考生可任意选择上述一种方式报考,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
报名获得批准后,市考办或报名点将给报名者发放由省考委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报名时间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组织一次全省性的大规模考试,并于每年的1月、7月各组织一次面向全体考生的全国统考课程加考,以及独立办班专业、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试。
4月和10月的考试、外语类专业听说考试和毕业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5日至10日,7月15日至20日。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
课程实验、设计、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由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由各市、县卫生局通知。
有关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 (含课程实验、实习、设计、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的报名、考试地点由该专业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报名地点在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卫生局。
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的部分课程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考试。